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押题二(一)
2 0 1 4 年 中 级 经 济 法 押 题一、单选题1.支票的金额可以经授权补记,未补记的支票,不得使用。其他可以补记的事项包括( ) A.背书人 B.持票人 C.收款人 D.承兑人 答案:C 解析:支票中有两个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一个是金额,另一个是收款人名称。 【2014年关注】票据的“三不改”,与支票的“两补记”。 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 ) 的市场价格履行。( )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B.履行合同时履行地 C.订立合同时签订地 D.履行合同时签订地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2014年关注】合同的履行要求历年来均为重要考点,除选择题容易测试外,在简答题中可以测试 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有效的有( )。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订立。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所以选项A的仲裁协议有效;抚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所以选项B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选项C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所以选项D的仲裁协议无效。 【2014年关注】仲裁考点要关注15句话,理解即可,2014年应会有一道多选题和至少一道判断题,应在3分的分值。 1、自愿原则(P19) 自愿 + 书面协议 2、独立仲裁原则 机构本身独立 + 机构行为独立 3、一裁终局制度 裁决—服从——不再起诉不再仲裁 4、仲裁的适用范围(P20) 适用:平合关系+平财关系 不适用:人身+行政+劳动 5、仲裁协议的效力 两个限制: 限制起诉权,限制法院管辖权 一个确定:确定仲裁机构管辖权 6、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原则 协议——独立于合同——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依然有效——争议解决条款 7、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认定 对效力有异议——可向法院确认,可向仲裁机构确认——效力未确定时——法院确定 8、仲裁协议的无效 超范围,无能力,有胁迫 9、仲裁协议的补充 事项及机构未确定—可协议补充—不补充才无效 10、应诉管辖 有协议——一方起诉——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提出有协议——法院无管辖权——而另一方没提出有协议——视为双方放弃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11、申请仲裁条件 有协议 + 有请求 + 属范围 1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裁决作出 仲裁机构组成: 双方各选一名,双方共选一名(首席) 裁决作出:有多数意见——少数服从多数,无多数意见——看首席 13、开庭 不公开(原则上) 双方协议时——可不开庭公开 14、可和解,可调解 15、裁决书——作出生效 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创立大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45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B.创立大会应有全体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C.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答案】D 【解析】(1)选项A: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2)选项B: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选项C: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014年关注】创立大会的考点今年要关注 测试内容包括三点: 1.缴足之日+30日内=开创立大会 开会前+15日=提前通知 2.职权:审议筹办报告,通过章程,选举董事监事,审核设立费用,财产作价审核。 3.未募足,未开会,决议不设立(三情形) 应返还:股款及利息。 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 A.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 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C.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2014年关注】2014年应为必考点,应为多选题。另外要特别关注两点:其一:本题列为单选题,但2014年要侧重多选题准备。其二:国有独资企业考点与一人有限公司考点应为二选一,2014年两者应该是必考其一。大家重点关注。 “万变不离其宗”,国有独资企业的多选选项应从以下内容产生: 1.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他事项可以可授权董事会。 3.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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